广东信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认可委认可,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计量认证CMA资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及绿色解决方案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公司,专业提供石油炼制厂废气排放监测服务,出具石油炼制厂废气排放监测报告(CMA报告)。
石油炼制厂废气排放监测
1 石油炼制厂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
1.1 监测点位
废气通过排气筒等方式排放至外环境的,应在烟道上设置监测点位;相同监测指标多股废气混合排放的,应在废气汇合后的共用烟道上或分别在各个烟道上设置监测点位;有旁路的旁路烟道也应设置监测点位;有机废气回收处理装置应分别在其废气进口及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1.2 石油炼制厂监测指标与频次
石油炼制厂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1 执行。
表1 石油炼制厂有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工艺加热炉排气筒(单台额定功率≥14MW) |
氮氧化物 |
自动监测 |
二氧化硫、颗粒物 |
季度(月 a) |
|
工艺加热炉排气筒(单台额定功率<14MW)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季度(月 a) |
催化裂化催化剂再生烟气排气筒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镍及其化合物 |
季度 |
|
重整催化剂再生烟气排气筒 离子液法烷基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 |
月 |
氯化氢 |
季度 |
|
催化汽油吸附脱硫再生烟气排气筒 |
颗粒物、二氧化硫 |
季度 |
酸性气回收装置排气筒 |
二氧化硫 |
自动监测 |
硫化氢、氮氧化物 b |
月 |
|
硫酸雾 c |
季度 |
|
氧化沥青装置排气筒 |
沥青烟 |
季度 |
苯并(a)芘 |
半年 |
|
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 |
月 |
苯、甲苯、二甲苯 |
季度 |
|
有机废气回收处理装置进口及其排放口 d |
非甲烷总烃 |
月 |
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气筒 e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
自动监测 |
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 |
月 |
|
二噁英类 |
年 |
|
注 1: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2:废气监测须按照相应标准分析方法、技术规范同步监测烟气参数。 注:a 若燃料为净化后干气、瓦斯气、天然气则按季度监测,若采用其他燃料,则在使用期间按月监测。 b 适用于采用氧化法尾气污染物控制的酸性气回收装置。 c 适用于酸性气回收装置生产硫酸的情况。 d 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气中若含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须进行监测。 e 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气筒监测的其他要求按 GB 18484 执行。 |
2 石油炼制厂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
石油炼制厂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置、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2执行。
表2 石油炼制厂无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企业边界 |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 a、苯、甲苯、 二甲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季度 |
苯并(a)芘 |
年 |
|
泵、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气体/蒸气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 |
挥发性有机物 |
季度 |
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 |
半年 |
注 1: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检测,若同一密封点连续三个周期检测无泄漏情况,则检测周期可延长一倍,但在后续监测中该检测点位一旦检测出现泄漏情况,则监测频次按原规定执行。 注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以及原料工艺等确定是否监测 GB 14554 中的其他恶臭污染物。 注 3: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其他要求按 HJ 733 及其他国家挥发性有机物管理规定执行。 注:a 适用于工艺装置中有连续重整装置或采用离子液法的烷基化装置的情况。 |
石油炼制厂废气排放监测机构
如果您想办理石油炼制厂废气排放监测技术咨询,请进入你想检测的通道,开启自己的环境检测之旅,联系信一检测,索取一份高效省心的检测服务!我们会有专人一对一为您服务。
热品推荐
Hot product